渝教体卫艺〔2009〕1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奥山杯•快乐阳光”
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学校、西师附中、川外附中: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规程》,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展示我市青少年学生的青春风采和艺术才华,丰富广大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根据我市2009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安排,结合我市今年启动的中小学学生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工作,决定今年5月至7月举办“奥林匹克花园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并在其中增加高中组独唱、独奏、独舞比赛项目。此赛事由市教委主办,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少年宫承办,重庆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协办。希各地(校)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动员和推荐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学生自愿参赛,确保本届赛事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奥山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章程
二○○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 艺术教育 活动 通知
抄送:重庆市少年宫。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3 日印
“奥山杯·快 乐 阳 光”
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章程
一、 大赛宗旨
“奥山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少年宫承办的重庆市少儿综合才艺大赛。
本届大赛是在市教委主办的前三届“快乐阳光”少儿才艺大赛的基础上,配合我市学校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以推动我市学校素质教育,丰富广大少年儿童学生课余生活,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新星灿烂”为主题,展示我市少年儿童艺术表演类才艺和特长的艺术教育活动。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形式,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充分体现艺术多样性、民族代表性、地域广泛性,赞美生活,讴歌童真,展示我市少年儿童与时俱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为全市少儿艺术人才提供表现其艺术才华的舞台,并为我市参加国家级少儿艺术赛事选拔推荐优秀选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少年宫
协办单位:重庆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组委会名单
主 任:钟 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执行主任:夏 蒂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蒋 秋 重庆市少年宫主任
执行副主任:肖 钢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
谢 敏 重庆市少年宫副主任
杨明丽 重庆市少年宫主任助理
委 员:尹宗明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助理调研员
姚渝永 重庆市教科院美术教研员
侯大全 重庆市教科院美术教研员
潘光玲 重庆市教科院音乐教研员
谷 琳 重庆市少年宫培训中心副主任
陈 航 重庆市少年宫培训中心副主任
三、活动要求
活动分甲乙组分别进行。甲组为学前、小学、初中组,乙组为高中组(限艺术表演类)。
●甲组:
(一)内容要求:
1、艺术表演类:内容健康向上,积极反映我市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民族特色。
2、艺术作品类:反映我市少年儿童对自己身边美好生活的描绘,反映孩子们充满“童真、童趣”的美好内心世界。
(二)参赛形式及类别、项目设置:
1、艺术表演类:
(1)项目
A.声乐(含独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
B.器乐(含独奏、重奏、齐奏、小合奏)
C.舞蹈(含单、双、三人舞、小组合)
D.语言艺术(含朗诵、主持人、故事、相声、小品、校园剧及其他表演形式)
(2)参赛要求:
①参赛选手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的户口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交本人1寸标准照片2张;
②允许低年龄组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不允许高年龄组参加底年龄组比赛(包括重组别的参赛选手);
③参赛选手的组别划分最终以参赛选手的实际年龄(户口原件)为标准;
④所有参赛集体节目参赛人数限8人以内(含8人)。
⑤参赛选手不得在同一个类别中重复参赛,一经发现参赛成绩作废。
⑥除以上类别外的其他艺术表演形式均可报名参赛,组委会将试其情况划分进入相关的艺术类别参赛。
2、艺术作品类
(1)内容要求:
以“情系祖国、爱我家园”为主题,根据自已的观察和想象,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对身边的秀美山川,人文环境,和谐家园的展示,表达爱国情怀。
(2)参赛形式及类别、规格:
①参赛形式
艺术作品类:报名时严格审核户口原件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具体报名须知见少年宫网站http://www.cqcp.org.cn
以原创作品报名参赛。每件参赛作品必须在背面贴上正楷书写的由组委会制作的参赛报名表,交本人1寸标准照片2张,本人户口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交复印件1份(参赛表可在少年宫网站公布的大赛章程后面的报名表下载)。
团体组队参加的组织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组织作品,如出现虚报和作假行为,责任自负。
②参赛类别:
A.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画、装饰画、儿童画、线描、卡通画等类作品}。
B.书法类{毛笔、硬笔、篆刻等类作品}
C.手工制作{泥塑、粘贴、剪纸、竹编、根雕等类作品}。
③规格:
A.绘画类作品规格以四开大小为宜(60×40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B.国画、软笔书法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以16开。
C.大型手工制作以实物形式参赛,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米(含一米)。
(三)参赛对象:
①参赛选手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的户口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交本人1寸标准照片2张;
②允许低年龄组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不允许高年龄组参加底年龄组比赛(包括重组别的参赛选手);
③凡于2009年7月3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选手的组别划分最终以参赛选手的实际年龄(户口原件)为标准:
学龄前组(即幼儿组):3—6岁(2006年7月31日—2003年7月31日)
小学A组(小学1—3年级,即少儿A组,6—9岁,2003年8月1日—2000年7月31日)
小学B组(小学4—6年级,即少儿B组,9—12岁,2000年8月1日—1997年7月31日)
初中组(即少年组,12—16岁,1997年8月1日—1994年7月31日)
(四)赛程及时间安排:
1、艺术表演类:
(1)赛程
①初赛:分别在重庆市少年宫、奥林匹克花园进行。
②决赛:按初赛参赛节目比例(50%)选送至重庆市少年宫主赛区参加决赛。
(2)时间安排:
①报名时间:2009年4月18日—5月6日
②初赛时间:2009年5月16日起每周末进行(具体时间请于5月13日登陆 www.cqcp.org.cn点击“快乐阳光”大赛热线查看选手的参赛时间表或者前往重庆市少年宫负二楼“快乐阳光”大赛组委会查看)
③决赛时间:2009年7月上旬进行
2、艺术作品类:
(1)赛程:
①初赛:
参赛选手采取寄送参赛作品的方式参加分赛区的初赛,由各分赛区组织评委选出获奖作品寄送大赛组委会(重庆市少年宫“快乐阳光”大赛美术办公室)。
②复赛:
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从获奖作品中选出参加现场决赛的作品。
③决赛:
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到少年宫参加决赛,由评委当场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现场决赛的作者最高只能获得三等奖)。
(2)时间安排:
①分赛区报名及初赛截稿时间:2009年6月5日—6月12日。
②各分赛区作品送组委会时间:2009年6月21日前送达(邮寄以2009年6月18日邮戳为限)。
③现场决赛时间:2009年7月上旬。决赛选手名单及具体决赛时间将于2009年7月2日在市少年宫网站上公布,市少年宫网址 http://www.cqcp.org.cn
(五)奖项设置
1、按参赛节目的组别和类别评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30%。获奖选手由重庆市教委颁发证书(加盖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国防教育竞赛活动专用章),并有机会由市少年宫组成重庆市参赛队参加在全国等地举办的各类比赛。
2.设立优秀组织奖(学校、区县教委、分赛场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
(六)报名办法:
1、艺术表演类: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到重庆市少年宫负二楼“快乐阳光”大赛组委会报名。
(2)填写参赛表(可网上下载)。请写明参赛地区、推选单位、参赛单位(或个人)、节目名称、参赛人(附本人户口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指导教师、创作人员姓名等、报名后改动无效。
(3)联系人:张颐 ,电话:023-63627008 15808016134
QQ:1113772074 E-mail:shanmao1205@126.com邮编:400014
2、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报名点:重庆市少年宫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A区2楼展览室---“快乐阳光”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艺术作品类比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编:400014,联系人:陈航、何小平、彭琦, 电话:15808013576、66867826、63628589、66529555。
●乙组(高中组):
(一)比赛类别及项目设置:
设置艺术表演类独唱、独奏、独舞(均含不超过三人的小组合)项目。
(二)内容要求:
1.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自选声乐作品两首,现场演唱。伴奏自备
要求:有科学训练的正确发声方法,能较准确地把握声乐作品所表达的情感内涵,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2.器乐:(西洋、民族乐器任选一种)
自选器乐作品两首,现场演奏。
要求:有扎实的基本功,能较好地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作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3.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自选一个成品舞蹈,现场表演。音乐伴奏自备。
要求:有规范扎实的基本功,能较好地表现舞蹈作品的情感内涵,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现场效果好。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资格:
我市高中阶段在校学生达到以下要求者可以自愿报名参赛:
1、中学阶段,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中被认定具有相关艺术特长者(须提供评价表相关内容复印件并经学校盖章);
2、中学阶段,在区县级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活动中被认定具有相关艺术特长者(须提供相关内容复印件并经学校盖章);
3、高中阶段参加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比赛)获得一等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经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四)报名办法:
1.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到重庆市少年宫负二楼“快乐阳光”大赛组委会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学校年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8日—5月6日。
(五)比赛时间:
2009年5月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由专家评委按参赛节目的组别和类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由重庆市教委颁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大赛。
2.有关报名的未尽事宜,另由大赛组委会制发的“报名须知”明确。
3.大赛联系方式:
信息发布网站:twyg.cqedu.cn,www.cqcp.org.cn。
附件: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报名表
“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活动大赛组委会 2009年4月3日
附件1:
“奥山杯·快 乐 阳 光”
重庆市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
(艺术表演类)
区县: 学校全称: 年级:
类别: 年龄组: 编号:
|
选手姓名 |
|
性 别 |
|
照片 |
|
选手电话 |
|
出生日期 |
|
|
指导教师 |
|
联系电话 |
|
|
参赛内容 |
|
节目长度 |
|
|
参赛形式 |
○个人参赛 ○小组参赛 |
|
参赛类别 |
○声乐 ○西洋乐 ○民乐 ○键盘类 ○舞蹈
○主持人 ○朗诵 ○其他 |
|
年龄组别 |
○学龄前组○小学A组○小学B组○初中组○高中组 |
|
我已认真阅读了大赛章程,如有违背章程内容的情况,将自
动放弃比赛资格。
填表人(家长、教师)签名: |
附件2:
“奥山杯·快乐阳光”
第四届少儿才艺大赛报名表
(艺术作品类)
区县: 学校全称: 年级:
作品名称: ________ 组别: ___ 编号:
|
作者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照片 |
|
作者电话 |
|
指导教师 |
|
联系电话 |
|
|
参赛类别 |
□绘画 □书法 □手工 |